公正性声明
我们已充分理解公正性在实施各种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的重要性,对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责任问题、公正性风险进行了充分识别和分析,并采取了风险管理措施对利益冲突加以管理。
根据国内外认证认可的相关要求,作为在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确保认证活动的可信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非歧视性,特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遵守国家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有关认可要求,按第三方认证制度准则办事。
2.自愿坚持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向所有申请人开放,不附加过分的财务或其它条件。
3.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服务,不以不正当的手段参与业务竞争,在与申请人交往洽谈认证业务时,只介绍本机构已被认可的业务范围和专业审核能力,不做贬低或影射其它认证机构有违职业道德的事。
4.管理体系审核遵循认证标准或与其职能有关的引用文件所给出的要求,当某一特定计划需对这些文件做出解释时,本机构将指定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规范化的解释。
5.不从事认证咨询活动,不向获证客户提供内部审核,也不与咨询机构建立直接或间接"一条龙"协作,也不允许本机构的专/兼职审核人员从事认证咨询活动。
6.独立地开展认证审核,对审核结论的评定、认证决定不受外来因素影响。在参与认证审核或处理申投诉前须签署"公正性与保密性声明"。承诺遵守各项公正性及保密守则,主动报告本人与工作对象之间存在的或潜在的利害关系,并对公正性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凡有利益冲突可能的人员均应主动回避。
7.接受认证利益相关方、社会舆论以及媒体等各方的监督,并将监督信息作为改进工作、规范认证行为的重要依据。